汽車庫、修車庫防火設置
? ? ? 隨著汽車擁有量成倍增長,城市新建了大量與大樓配套的地下汽車庫,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汽車庫、修車庫的防火設置應全局出發,經濟合理。今天我們分享汽車庫、修車庫平面布局和防火分隔方面的內容。
一、按照停車數量和建筑面積
二、總平面布局
1. 一般規定
1)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不應布置在易燃、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的生產裝置區和儲存區內。汽車庫不應與甲、乙類廠房、倉庫貼鄰或組合建造。
2)Ⅰ類修車庫應單獨建造;Ⅱ、Ⅲ、Ⅳ類修車庫可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首層或與其貼鄰,但不得與甲、乙類廠房、倉庫、明火作業的車間或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教學樓、老年人建筑、病房樓及人員密集場所組合建造或貼鄰。
3)地下、半地下汽車庫內不應設置修理車位、噴漆間、充電間、乙炔間和甲、乙類物品庫房。
4)汽車庫和修車庫內不應設置汽油罐、加油機、液化石油氣或液化天然氣儲罐、加氣機。
5)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應為單層建筑,且應獨立建造。當停車數量不大于3輛時,可與一、二級耐火等級的Ⅳ類汽車庫貼鄰,但應采用防火墻隔開。
2. 防火間距
1)與除甲類物品倉庫外其他建筑物
注:
A:高層汽車庫與其他建筑物,汽車庫、修車庫與高層建筑的防火間距應按上表的規定值增加3m。
B:汽車庫、修車庫與甲類廠房的防火間距應上表的規定值增加2m。
C: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m,與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
D:甲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0m,與廠房、倉庫的防火間距應按上表的規定值增加2m。
2).與甲類物品倉庫的防火間距
注: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與甲類物品倉庫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的規定值增加5m。
3). 折減
汽車庫、修車庫之間或汽車庫、修車庫與其他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但應符合下列規定:? ? ?
a:當兩座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或當較高一面外墻比較低一座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圍內的外墻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不限。
b:當兩座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上,同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圍內的墻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按規范規定值減小50%。??
c:相鄰的兩座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當較高一面外墻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墻上開口部位設置甲級防火門、窗或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卷簾、水幕等防火設施時,其防火間距可減小,但不應小于4m。?
d:相鄰的兩座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當較低一座的屋頂無開口,屋頂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且較低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減小,但不應小于4m。
e:停車場與相鄰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之間,當相鄰建筑的外墻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或比停車部位高15m范圍以下的外墻均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時,防火間距可不限。
三、防火分隔
1. 防火分區
汽車庫應設防火墻、甲級防火門、防火卷簾等劃分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1)敞開式、錯層式、斜樓板式汽車庫的上下連通層面積應疊加計算,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上表規定的2.0倍。
2)室內有車道且有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其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按上表規定減少35%。
3)設置自動滅火系統的汽車庫,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規定的2.0倍。
4)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
5)修車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0㎡,當修車部位與相鄰使用有機溶劑的清洗和噴漆工段采用防火墻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4000㎡。
2. 防火分隔
1)汽車庫、修車庫與其他建筑合建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
當貼鄰建造時,必須采用防火墻隔開。? ??
設在建筑物內的汽車庫(包括屋頂停車場)、修車庫與其他部位之間,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 ??
汽車庫、修車庫的外墻門、洞口的上方,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寬度不小于1.0m、長度不小于開口寬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
汽車庫、修車庫的外墻上、下層開口之間墻的高度,不應小于1.2m或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寬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2)汽車庫內設置修理車位時,停車部位與修車部位之間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
3)修車庫內使用有機溶劑清洗和噴漆的工段,當超過3個車位時,均應采用防火隔墻等分隔措施。
4)附設在汽車庫、修車庫內的消防控制室、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煙、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等,應采用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樓板相互隔開或與相鄰部位分隔。
5)三級耐火等級汽車庫、修車庫的防火墻、防火隔墻應截斷其屋頂結構,并應高出其不燃性屋面不小于0.4m;高出可燃性或難燃性屋面不小于0.5m。
6)防火墻或防火隔墻上不宜開設門、窗、洞口,當必須開設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窗、或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簾。